见财起意不可取
一时贪念悔莫及
切记:法律红线触不得!

4月8日,一饮品店店员向榕城分局东升派出所报称其手机被盗。
经了解,当天下午,该店员在店内一番忙碌后,发现放在前台的手机不翼而飞,四处寻找未果,遂报警求助。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锁定当天下午到店自提饮品的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次日在东兴街道将其传唤调查。
经查,吴某交代了其4月8日下午到该饮品店购买饮品时,见一手机放在饮品袋旁无人看管,便顺手将手机一并“打包”带走的犯罪事实。
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4日,揭东分局云路派出所接蒲先生报称,其放置在云路镇一工地上的电线和工具被盗。
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走访调查。很快,嫌疑人袁某浮出水面,并于3月26日被抓获归案。
经查,袁某3月23日晚流窜至云路镇寻找作案目标,发现一处在建民宅内放有电动角磨机、切割机及电源线等物品,遂进入宅内实施盗窃。
目前,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5日,普宁市局城南派出所接李女士报称,其停放在巷子里的电动车被盗。
民警调查发现,25日凌晨,一名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将李女士的电动车推至监控盲区后消失在夜色中。民警马上对该男子进行深入排查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何某,并于3月28日凌晨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何某对其25日凌晨盗窃李女士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